2023年上半年福州市安全生產情況統計分析

來源:閩侯縣 發布時間: 2023-07-20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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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6月份生產安全事故情況 

  6月份,全市發生生產安全事故9起,同比持平;死亡2人,同比減少4人,下降66.7%;受傷7人,同比增加3人,上升75%。全市未發生較大生產安全事故。
  道路運輸業發生事故7起,同比減少1起,下降12.5%;死亡0人,同比減少4人,下降100%;受傷7人,同比增加3人,上升75%。
  建築業發生事故2起,同比增加1起,上升100%;死亡2人,同比持平。
  商貿製造業、農林牧漁業、采礦業未發生事故。
  二、上半年生產安全事故情況
  上半年,全市發生生產安全事故59起,同比減少14起,下降19.2%;死亡25人,同比減少12人,下降32.4%;受傷47人,同比減少12人,下降20.3%。全市未發生較大生產安全事故。
  (一)按區域劃分。上半年,倉山區、晉安區、福清市、永泰縣同比“雙下降”,其中永泰縣未發生生產安全事故。
  鼓樓區事故9起、死亡0人,同比起數增加1起、死亡人數減少1人;
  台江區事故2起,死亡0人,同比起數持平、死亡人數減少1人;
  倉山區事故3起、死亡1人,同比起數減少11起、死亡人數減少1人;
  晉安區事故9起、死亡1人,同比起數減少1起、死亡人數減少6人;
  馬尾區事故2起、死亡1人,同比起數持平、死亡人數減少1人;
  長樂區事故6起、死亡8人,同比起數減少1起、死亡人數持平;
  福清市事故9起、死亡4人,同比起數減少2起、死亡人數減少1人;
  閩侯縣事故5起、死亡2人,同比起數持平、死亡人數增加1人;
  連江縣事故6起、死亡3人,同比起數增加1起、死亡人數減少1人;
  閩清縣事故2起、死亡1人,同比起數、死亡人數持平;
  羅源縣事故3起、死亡2人,同比起數持平,死亡人數減少1人;
  永泰縣沒有發生事故,同比起數減少1起,死亡人數減少1人;
  高新區事故3起、死亡2人,同比起數持平,死亡人數增加1人。
  (二)按行業領域劃分。道路運輸業、商貿製造業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同比“雙下降”,農林牧漁業、采礦業沒有發生事故。
  道路運輸業發生事故50起,同比減少13起,下降20.6%;死亡15人,同比減少8人,下降34.8%;受傷47人,同比減少12人,下降20.3%。
  商貿製造業發生事故3起,同比減少1起,下降25%;死亡3人,同比減少3人,下降50%。其中機械1起,死亡1人;建材1起,死亡1人;商貿1起,死亡1人。
  建築業發生事故6起,同比持平;死亡7人,同比減少1人,下降12.5%。其中建築安裝業1起,死亡1人;土木工程建築業4起,死亡5人;房屋建築業1起,死亡1人。
  農林牧漁業、采礦業未發生事故。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
  今年以來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總體穩定,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受傷人數等指標均呈現“下降”態勢。但進入夏季高溫汛期後,雷電、暴雨、台風等惡劣天氣頻發,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嚴峻複雜。一是部分縣區道路運輸領域形勢嚴峻。長樂區今年以來已發生6起道路運輸事故,累計造成8人死亡。其中“5.31”貨車側翻事故造成2人死亡,並引起社會高度關注。二是夏季景區非景區及水上安全風險加劇。水上安全方麵,非規範漁船、泡沫摩托艇和鄉鎮船舶等非法參與旅客運輸、漁業捕撈、海上觀光旅遊日益增多,監管存在盲區,風險隱患增加。景區非景區方麵,隨著我市進入暑期高溫季節,群眾和暑假放假的學生經常結伴到野外河流湖泊的非景區地帶下水遊玩,容易出現溺水事件。7月1日,長樂區江田中橋西側十七孔內湖發生一起落水事件,造成3人死亡。三是工礦商貿及建築領域存在季節性風險。夏季持續高溫,各重點行業領域員工易出現中暑、勞動負荷重、體力不支等現象,處理緊急情況的應變力和反應力下降,易造成企業安全管理滑坡,增加安全風險。部分企業高危裝置和管網安置在室外,夏季日照時間長、氣溫高,易引發相關物理、化學反應,若未及時采取措施,嚴重時會引發火災或爆炸事故。
  四、下一步工作建議
  一是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全麵排查安全風險。要擰緊安全生產責任鏈條,嚴防麻痹大意思想,抓實抓細各項工作,狠抓整改落實,確保重大風險防控到位。進一步壓緊壓實黨委政府屬地責任、行業部門監管責任、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緊盯礦山、危險化學品、工貿、交通運輸、消防、建築施工、自建房、漁業船舶、特種設備等重點行業領域,全麵排查和整治重大事故隱患,推動安全生產治理模式向事前預防轉型。
  二是認真落實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整治2023行動第三階段任務。7月11日起,專項行動進入部門精準執法階段,要嚴格按照階段要求,聚焦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重點檢查事項,聚焦第一責任人履職情況,深入企業、一線開展精準執法檢查,嚴查各類非法違法和違規違章行為。對企業自查出的重大事故隱患,已按規定報告並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處罰;對企業自查未查出、查出後未按規定報告或未采取措施消除的重大事故隱患,要嚴格依法懲處,通過差異化的執法處罰措施強化政企互信,推動企業真查真改並按規定主動報告重大事故隱患。
  三是深入開展燃氣安全再排查再整治工作。即日起至7月31日,全市層麵突出餐飲等公共場所燃氣安全隱患,燃氣企業、場站安全隱患,燃氣管道安全隱患,瓶裝液化氣“打非治違”專項整治等四個方麵開展一輪排查整治工作。旨在消除安全盲區死角,堵塞安全監管漏洞,精準發現和嚴厲打擊各類影響燃氣安全的行為,紮實管控安全風險,整改安全隱患,持續推動燃氣安全形勢穩定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