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侯縣應急管理局2023年執法典型案例公布

來源:閩侯縣 發布時間: 2023-07-25 08:46
加大字體 縮小字體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2023年2月,閩侯縣應急管理局接到上街鎮政府函告(上政函〔2022〕205號)福州某新能源有限公司安全生產違法線索,經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變更主要負責人未在規定時間內向發證機關提出書麵變更申請,並提交相關文件、資料;且主要負責人未按照規定經考核合格。縣應急管理局依法進行立案查處,經調查確認該公司違反了《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第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七條第二款規定,依據《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結合《福建省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裁量基準(2022版)》對該公司上述兩個違法行為合並處罰,作出責令限期整改並處人民幣貳萬元整(¥20,000)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