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9月,為滿足生產需要,該公司向我局申請規劃指標調整,並委托北京華巨建築規劃設計院有限公司對該用地規劃設計條件調整進行論證。我局於09月13日組織專家對調整論證成果進行評審,與會專家認為成果內容相對完整,深度基本符合要求,調整訴求符合省市促進產業發展政策要求,調整後各項指標均符合省市技術規定,會議原則通過調整後的規劃指標。現我局對上述地塊規劃設計條件提出以下調整:
1.原容積率≤2.0,現調整為≥1.2且≤2.9;
2.原建築密度≤50%,現調整為≥40%且≤60%;
3.原綠地率≥15%,現調整為≥15%且≤20%;
4.原建築限高≤24米,現調整為≤30米。
5.該宗地道路應為南部其他產權企業預留車行通道,且不限製其車輛通行。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三條和《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現將調整情況進行公示,征詢公眾意見。公示期為2023年09月20日至2023年10月20日,公示地點:閩侯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閩侯縣政務信息網(minhou.fuzhou.gov.cn)。
在公示期限內,如果對該論證方案有任何意見或建議,可來電或來信向我局反映(聯係電話:0591-22982504)。如要求聽證,應在公示期限內書麵向我局提出申請。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辦公地點:閩侯縣濱江商務中心C樓5-6層,郵編:350100。
閩侯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3年9月19日